备案时您需要提交备案主体及相关负责人的证件资料,对应管局会核查您提交的资料是否满足备案要求。备案前建议您参考本文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提高备案信息填写及提交的效率。

  备案时您需根据要求准备好基础资料和辅助资料,备案主体是个人和备案主体是企业时,基础资料和辅助资料的类型不一致。

  备案主体为个人

  当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您需根据情况准备以下基本资料和辅助资料。基本资料必须提供,辅助资料需根据管局要求提供。

  基本资料:需准备并上传备案主体的身份证件的电子材料,如原件拍照照片。 

身份

可用证件

中国内地居民

身份证

中国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国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非中国内地居民

护照


  辅助资料:根据各地管局要求,因备案网站数目较多或其他备案场景等,需准备部分辅助资料用于备案申请。

辅助资料类型

适用场景与获取下载

域名证书

部分省份管局要求提供,您可在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各省市管局备案规则。

获取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

手持个人证件照片

个人备案时,部分省市管局要求上传网站负责人手持个人证件照片,如手持身份证、手持户口等。您可在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各省市管局备案规则。

详细信息请参见手持个人证件照片。

网站建设方案书

广东省管局要求,如果备案主体下域名过多,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详细信息请参见网站建设方案书。

暂住证/居住证

部分省份,例如福建,当备案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地与申请备案的省份不一致时,需要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

  当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时,您需根据情况准备以下基本资料和辅助资料。基本资料必须提供,辅助资料需根据管局要求提供。

  基本资料:包括主办单位证件、主办单位负责人证件和网站负责人证件。
  主办单位证件

  营业执照等主办单位的资质证件材料。

  说明 当主办单位为律师事务所时,上传的主办单位证件需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包含副本首页、登记事项页、变更登记页、年检页)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主办单位负责人(主体负责人)证件

  部分省管局份要求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您可在地区管局备案规则中查看各省市管局的具体要求,并根据法定代表人身份提供对应的证件材料。

主体负责人身份

可用证件

中国内地居民

身份证

中国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国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非中国内地居民

护照

  网站负责人证件

  网站负责人默认同步主体负责人的资料,如果企业的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另外准备网站负责人的证件材料。

网站负责人身份

可用证件

中国内地居民

身份证

中国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国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非中国内地居民

护照


  辅助资料:根据各管局要求,不同备案场景可能需要准备部分辅助资料用于备案申请。

辅助资料类型

适用场景下载

授权书

部分省市管局要求,当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详细信息请参见授权书

域名证书

部分省份管局要求提供,您可在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各省市管局备案规则。

获取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

手持单位证件照片

单位备案时,部分省市管局要求上传网站负责人手持单位证件照片,如手持营业执照等。

详细信息请参见手持单位证件照片。

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

部分省市管局要求域名必须在单位名下,个人名下的域名需提供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

详细信息请参见见有关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

编办证明

部分省份(云南、内蒙、黑龙江、江西)管局要求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编办证明。

详细信息请参见编办证明。

变更证明

备案主体为企业时,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此种场景下备案时需要提供对应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变更证明。

详细信息请参见变更证明。

网站建设方案书

广东省管局要求,如果备案主体下域名过多,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详细信息请参见网站建设方案书。

暂住证/居住证

部分省份,例如福建,当备案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地与申请备案的省份不一致时,需要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经营性说明书

四川省单位备案,如果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备注等含有经营性字样,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时,被当地管局告知无需办理,您需要在备案过程中需提供单位的经营性说明书。

详细信息请参见经营性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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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名证书列如以下内容:

  域名注册商是阿里云:请参见下载域名证书(单个)和下载域名证书(批量)

  获取域名证书。

  域名注册商非阿里云: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获取。本文以阿里云注册的域名为例,示例您如何下载域名证书,如需下载其他域名注册商的域名证书,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

  下载域名证书(单个)

  说明 备案要求所上传的域名证书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1. 登录阿里云域名控制台。
  2. 找到需要下载域名证书的域名,单击操作列下的管理。

  3. 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域名证书下载。
  4. 单击证书下方的下载证书。
  

  下载域名证书(批量)

  说明 备案要求所上传的域名证书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1. 登录阿里云域名控制台。
  2. 在域名列表页面,批量勾选待下载域名证书的域名,单击更多批量操作,在下拉框中选择下载域名证书。

  3. 在弹出的下载域名证书页面中,单击下载证书,在下载证书弹框中设置导出域名证书的文件名,单击确定。

  4. 在我的下载页面,找到导出的域名证书,单击下载后可下载到电脑本地。

  说明 批量导出域名证书时,每天支持最多导出10次,导出后的文件只保留72小时,请您尽快下载到电脑本地保存。

  上传要求

  说明 在阿里云APP端上传域名证书时,同一个域名如果存在多个上传域名证书的入口,您只需选择其中一个入口进行上传。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 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

  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但仍无法正常上传,您可以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其他浏览器(例如谷歌浏览器),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详情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说明 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
 

  手持个人证件照片列如以下内容:

  个人备案时,部分省市管局要求上传网站负责人手持个人证件照片,如手持身份证、手持户口等。您需根据上传资料页的提示自行拍照并上传。

  拍照要求

  手持个人证件照片(如手持身份证、手持户口等)自行拍照。需保证所持证件和人脸清晰、完整、无遮挡。

  说明 手持户口拍照时,需网站负责人手持本人户口页进行拍照。

  上传要求

  说明 在阿里云APP端上传域名证书时,同一个域名如果存在多个上传域名证书的入口,您只需选择其中一个入口进行上传。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 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

  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但仍无法正常上传,您可以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其他浏览器(例如谷歌浏览器),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详情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说明 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
 

  网站建设方案书列如以下内容:

  根据广东省管局要求,前缀不一致的域名需(如abc.com与123.com是两个前缀不一致的域名)按不同的网站备案。如果备案主体下域名过多(包含已备案域名及本次提交域名),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下表列出了备案主体为个人和企业时,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场景:
备案主体 前缀不一致的域名数量 要求
企业 大于31个(不包含31个) 需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以及加盖备案专用章的阿里云保证书。
个人 大于5个(不包含5个) 需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
大于等于10个 需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以及加盖备案专用章的阿里云保证书。

  网站建设方案书需包含的内容

  网站建设方案书无固定模板,您可以根据网站的实际情况填写,但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网站内容及栏目介绍,需配上设计图。
  人员及资金安排,包括人员的资质、能力、背景等。

  说明 如果是个人开办网站,需写明是全职或兼职,个人时间如何支配,个人政策知识、技术能力水平等。

  内容管理制度。
  网络部署方案,如使用什么技术,分别在哪里部署等。
  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处置方案。
 

  编办证明列如以下内容:

  部分省份(云南、内蒙、黑龙江、江西)管局要求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编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办)证明。

  获取途径

  编办证明为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上级部门颁发的、允许备案的红头文件。编办证明以各单位证件下发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没有固定模板要求。

  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

  上传要求

  说明 在阿里云APP端上传域名证书时,同一个域名如果存在多个上传域名证书的入口,您只需选择其中一个入口进行上传。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 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

  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但仍无法正常上传,您可以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其他浏览器(例如谷歌浏览器),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详情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说明 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
 

  经营性说明书列如以下内容:

  四川省单位备案,如果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备注等含有经营性字样,但网站内容不涉及经营性业务,也必须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果您已咨询当地管局且被告知无需办理,备案过程中需提供单位的经营性说明书。

  说明 如需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您可登录阿里云经营性备案网站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ICP)咨询代理服务办理或自行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

  获取途径

  说明书无固定模板,您可参考以下内容进行填写并打印。

  标题:说明书

  内容:企业开办网站,通过网站直接销售自身或其他企业商品,网站无其它商家入驻。

  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签字、日期可填写当天的日期并加盖您的单位公章。

  提交要求

  确保说明书在有效期内。说明书的日期可填写提交当日的日期,并要求距离管局审核在三个月有效期内。
  支持提交说明书的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说明书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小于4MB。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保证提交的说明书清晰、完整且有效。

  提交方法

  您可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正常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备案初审时,如果审核人员告知您需要提交经营性说明书,审核人员会在审核意见中备注邮箱或给您发送邮件通知,您可将经营性说明书发送至审核人员提供的邮箱中。
 

  有关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列如以下内容: 

  备案要求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单位性质备案时,如果域名持有者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部分省市支持在备案过程中,上传有关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材料至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下载及填写要求

  单击下载有关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及附件模需打印并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请查看模板提示,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

  上传要求

  说明 在阿里云APP端上传域名证书时,同一个域名如果存在多个上传域名证书的入口,您只需选择其中一个入口进行上传。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 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为200k~4MB。

  如果图片大小小于200k,您可以彩打后再拍照上传。

  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但仍无法正常上传,您可以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其他浏览器(例如谷歌浏览器),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详情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说明 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如果您的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

 

  授权书列如以下内容:

  因各地管局规则不同,部分省市管局要求,当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 《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当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 《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备案时请您根据备案系统的提示,提供相应的授权书。

  下载地址及填写要求

  授权书需下载并打印,下载地址在下方的表格最左侧,然后按照模板里的填写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说明如果您使用苹果手机下载授权书,您可复制以下下载链接,在浏览器中打开后选择保存图片,授权书模板即可保存至您的相册。

  上海地区用户,如果授权同一个人为多个网站的网站负责人,可以将所有网站的域名填写在一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上,提供一张授权书即可。
 

  变更证明如以下内容:

  备案主体为企业时,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此种场景下备案需提供对应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变更证明。

  说明 阿里云初审时,如果发现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与此前备案的企业名称没有关联(无关联是指企业名称变更为一个全新的、和之前的企业名称无任何关系的另一个企业名称),则需要您使用新的企业名称及证件重新备案,不能直接变更备案。

  获取途径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需向对应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变更,更新企业变更后的最新信息,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变更证明。
  获取途径:由对应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此变更证明以各单位证件下发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没有固定模板要求。
  说明 该变更模板仅供参考,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自己的模板,可使用自己的模板;如果没有自己的模板,可直接使用该模版。